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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頸陳屋村選推翻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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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28日 07:59
2011年04月28日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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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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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沙頭角鹿頸陳屋今年1月當選的村代表陳觀華,昨被高院裁定推翻其村代表資格,下令要進行補選。高院另批評《村代表選舉條例》硬性規定10月才可重新制訂選民登記冊,令補選最快只能在今年11月進行,認為條文有缺憾且延誤補選,政府或可考慮修例以補不足。

民政署﹕會研究判辭

民政事務署發言人指出,署方會研究判辭,諮詢法律意見後,再決定適當跟進。鬧出真假村民爭拗的沙頭角鹿頸陳屋,在今年1月23日的村代表選舉中,由陳觀華和陳瑞仁以176和171票勝出,以69票落敗候選人陳志成(76歲)投訴,指選民人數由07年的120人急增至396人,質疑當中116人的選民資格,當中包括勝出的陳觀華。

陳觀華等人交出族譜,指新增選民來自陳屋第16代陳葉忠和陳葉惠兩房之後,惟兩房在祖父(14代)一輩已遷至吉澳和塔門,以致與其他村民失去聯絡,其說法獲處理選舉呈請的裁判官黃汝榮所接納。

惟高院法官區慶祥查看過陳志成等人新近交出的幾份族譜,族譜清楚寫明陳葉惠公兒子早逝,陳葉忠公雖有孫兒,但孫媳亦身故,該兩房已於第18代絕後,法官遂撤銷該116名選民的資格,陳觀華的村代表資格亦同時被撤銷。

最快11月補選 官批死板

法官下令選舉管理委員會需盡快補選,惟要把該116名「假村民」排除於選民登記冊外,《村代表選舉條例》第17及18條中指明,必須待至今年10月更新登記冊,換言之補選最快只可於11月進行。法官指出,法庭無權下令選舉登記主任即時重整選民登記冊,但他認為有關條文訂制的時間表「太死板」,導致今次般延誤補選的情况,不過他認為11月才補選,亦不會對陳屋造成任何不公平。

【案件編號:HCAL9、1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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