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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為破門報假案召消防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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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29日 21:59
2011年04月29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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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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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5歲女保安員搬離租住單位後,發現遺下租約按金的單據,惟因已無法進入單位,她為取千元按金,竟報警指單位內正在煮食,她則遺失鑰匙未能入內,最後勞動22名消防員及3架消防車,女保安昨承認浪費警力罪。

搬離單位欲取回單據

被告何瑞華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浪費警力罪,應訊時一直低頭。辯方求情時稱,被告任職保安員,丈夫則是裝修工人,有兩名兒子,長子8年前失蹤,而弱智幼子今年32歲。

出動22消防員3消防車

辯方表示,被告搬離單位後兩天,才驚覺租約單據遺下在單位,由於被告須憑單據向業主取回1000元按金,故在無知的情况下犯案,事後已受到很大教訓,請求法庭不要判處監禁式形罰,容許她繼續工作照顧兒子。裁判官沈小民將案件押後至5月12日判刑,其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透露,於3月2日晚上8時許,999報案中心接到被告來電,指稱深水埗某單位內正在煮食,而被告卻遺失住所鑰匙,被鎖在門外未能入內。22名消防員、3架消防車及2名警員應召到場破門及準備救火,破門而入後發現單位空置並無人居住,遑論任何煮食痕迹。

警員質問在單位門外的被告,她承認只想入內取回按金單據以得到退款,警員於是將她逮捕。她在警誡下認浪費警力及乞求「畀次機會」。由於被告虛報,浪費了共2.5個小時警力。

【案件編號︰KTCC21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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