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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公司休息日計薪飯鐘不計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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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29日 21:59
2011年04月29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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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麥瑞琼任職的牛奶公司集團,仿效政府處理外判工做法,昨宣布最低工資實施後,月薪制員工的休息日及合約列明的年假將獲發薪,但不包括用膳時間。集團保證員工繼續享有年終獎金、工作時數不變、員工的固定收入將獲增加。

麥瑞琼指政府扭曲最低工資

職工盟屬下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說,由於牛奶公司集團包括多個品牌,例如萬寧、7-11、惠康、宜家等,稍後會調查是否有員工被更改聘用條款,例如由有薪飯鐘變為無薪等。

另外,麥瑞琼以零售管理協會主席身分,上周去信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指政府補貼服務外判商,以支付外判工的休息日薪酬,推高了最低工資水平,令問題加劇,「政府作為香港最大及最具影響力的僱主,此舉嚴重扭曲了最低工資的計算基礎」。

麥瑞琼在信中表示,政府應檢討《最低工資條例》,釐清計算最低工資時,如何計算工作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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