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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複輾童案 寶馬司機判4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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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01日 05:59
2011年05月01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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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江蘇徐州鬧得沸沸揚揚的寶馬輾死幼童案,前天在新沂法院一審,控辯雙方就此案定性展開激辯,法官綜合全案發生過程,認定肇事司機伍坦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他因「過失致人死亡」罪成被判監4年。

「過失致死」 網民:撞傷賠償或更高

案發於去年9月7日,徐州新沂新安鎮良辰花苑小區內,並非車主的司機伍坦駕駛寶馬X6越野車倒車時,撞倒正在車後玩耍的3歲半男童李誠。但他繼續倒車,寶馬車左後輪從李誠身上輾過。隨後,寶馬車往前,左後輪再次輾過男童。直到這時,伍坦才落車,但因他入錯波,寶馬車又往後倒,再度輾過男童。後伍坦雖報警召救護車,但李誠終因不治死亡。事後伍坦賠償死者家屬65萬元人民幣。

該案在當地掀起軒然大波,網上甚還展開了一場「撞傷不如撞死」(撞傷導致傷殘的賠償額可能更高)的討論,更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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