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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鐵蓮花」是鐵製的徒手搏擊武器,外形如將四隻戒指連在一起,狀似蓮花,套在手指後出拳,殺傷力驚人,輕則可致對方暈倒,重則死亡。根據本港《武器條例》,此類「指節套」,不論是否有尖釘及是否有刀刃,全屬違禁武器。
本港其他違禁武器包括中國式飛鏢、重力刀(下垂即會伸出刀刃)、重力操作鋼棒、附有手柄的鐵鏈、彈簧鋼棒、以彈簧或其他機械或電動裝置露出刀刃的刀、任何有刀刃或尖端的武器(其設計是在使用時以拳頭緊握手柄,而刀刃或尖端則從拳頭指縫間突出)等。任何人管有違禁武器,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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