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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運超支聆訊 未召何志平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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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02日 06:59
2011年05月02日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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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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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早前揭發東亞運動會多宗「罪」,包括嚴重超支及擅自捐出盈餘等,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將於本周四(5日)公開聆訊。當年負責制訂東亞運收支預算的主事官員,包括前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康文署前署長王倩儀等,全部不在聆訊名單之列。有議員擔心,聆訊未能掌握事件原委,要求傳召何志平到立法會解畫。明報記者 何曉勤

東亞運動會在2009年舉行,政府早在03年申辦東亞運時已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但由於時值SARS,政府制訂預算時較為簡樸;後來澳門東亞運搞得有聲有色,政府遂於05年底向立法會追加撥款。負責兩次向立法會申款者,是時任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與時任康文署長王倩儀。當時何志平向立法會承諾,會汲取澳門東亞運嚴重超支經驗,不會蝕錢。

傳召曾德成霍震霆

不過,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至2009年本港舉辦東亞運,幾乎所有相關政策官員均人面全非。直至近日審計署揭發嚴重超支,何志平等人名字才再被提起。

根據立法會帳委會的聆訊名單,截至上周五,出席本周四首場公開聆訊的官員,包括2007年上任的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2009年8月底才上任的康文署長馮程淑儀、港協暨奧委會會長霍震霆和東亞運公司前行政總裁胡偉民等;至於何志平及一眾06年至東亞運舉辦期間的民政事務局、康文署前官員,都不在名單之內。

擅捐盈餘 另一焦點

公民黨陳淑莊認為,何志平是當年制訂開支評估的最高級官員,有必要出席聆訊為超支解畫。加上今次審計報告的另一焦點,是東亞運公司(下稱公司)有否違反協議,盈餘不撥歸庫房而擅自捐出。問題關鍵在於06年公司成立時,與政府及港協之間簽訂的「三方協議」內容,由於協議在何志平任內訂立,所以他屬關鍵證人。陳淑莊希望帳委會可再考慮傳召何志平,讓調查更為全面。

帳委會成員湯家驊則認為,若首次聆訊中涉及任何前任官員,或是超出曾德成等現任官員能回應的問題,委員會就有必要傳召何志平等人出席聆訊。不過他預料,東亞運的聆訊至少有3場,未知將來會否傳召前任官員。

曾經捐助600萬元予東亞運的立法會議員林大輝則認為,由於官員是按制度做事,相信傳召曾德成等官員已經足夠,沒必要找前任官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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