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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委會傳前任官員有先例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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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02日 05:59
2011年05月0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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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帳委會傳召已離任官員有先例可循,最深刻例子是2007年帳委會聆訊旅遊發展局被批「大花筒」,當時的前主席周梁淑怡及前總幹事臧明華同被傳召。雖然在審計報告發表時二人均已離任,但由於報告針對的問題都在其任內發生,故兩人需出席當時12次公開聆訊的大部分會議。

今屆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由2008年至今,共就16個審計報告批評的項目聆訊,包括緊急救護服務未達基準、中樂團管理不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租用過大辦事處等。

查旅發局 召周梁臧明華

聆訊期間,若委員會認為有需要,可邀請政府官員及公共機構的高級人員,在公開聆訊中解釋、提供證據或資料。帳委會聆訊後都會發表報告,決定是否接納審計署長的結論,及會否對有關官員或公職人員作不同程度的批評,包括「譴責」、「極度遺憾」等,且提出改善建議。

無約束力 政府通常執行

雖然帳委會報告不具約束力,政府部門毋須強制執行有關建議,但由於審計報告有權威性,而立法會帳委會由各黨派成員組成,結論有一定公信力,對政府構成政治壓力。故政府通常會主動執行及回應報告建議,並會定時向立法會交代跟進帳委會建議的情况。

例如08年帳委會發表報告,建議追討前旅發局總幹事臧明華在任期間,以公帑購買超豪保險後,旅發局便跟進追討,最終臧明華向旅發局退還約14萬元的醫療保險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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