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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的最低工資熱線也收到打工仔查詢,指僱主未有交代5月1日起的薪酬安排,但擔心主動問老闆會摔破飯碗。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認為,僱主未交代薪酬安排並無違法,僱員即使向勞工處投訴,除非能證明工資不足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否則處方現在亦難以執法。「部分僱主心存僥倖,以為政黨提出為法例設緩衝期有轉機,就留待至出糧日才向僱員交代薪酬安排,但道德上應向僱員交代」。
工會:僱主博有緩衝期
最低工資生效後的首份薪酬,大部分人要5月底或6月初始能領取,若僱主未在出糧前向僱員交代詳情,目前難以判斷僱主有否違法。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鄺志堅坦言,最重要是看糧單而非單憑合約內容,「只看合約是沒有意思,寫你有10萬蚊一個月又如何?要看真正出糧才合理!」若公司至今仍未向員工交代條款,但又不敢詢問,鄺志堅稱,「真係要到出糧先知(有無違法)」。
勞處﹕無緩衝期 嚴厲執法
勞工處發言人強調,最低工資法例並無執法「緩衝期」,若發現僱主蓄意違法,會嚴厲執法。發言人又指出,處方會根據僱傭合約、糧單、工時紀錄等證據,透過蒐證作深入調查。如僱員覺得勞工權益受損,可向勞工處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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