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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保安局建議今年下半年推出首階段「性罪行定罪查核機制」,容許僱主在應徵的準僱員自願及同意之下,利用警方自動電話系統查核該人是否有性犯罪紀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機制時,教育界議員張文光批評新查核機制不容家長主動查核補習教師身分,性罪犯出獄後若自組補習社尋獵物可逃避機制,呼籲當局堵塞漏洞。
最快明年 家長可查補習教師
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昨指出,希望屬行政措施的查核機制推出後約半年,最快明年可進入第二階段,屆時容許家長查閱上門補習教師的性犯罪紀錄。黎棟國又解釋,長遠研究是否讓兒童機構僱主查閱現職僱員的性犯罪紀錄,但料爭議更多,故相信須立法方能處理。
黃毓民:不應以行政措施處理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則指出,查核機制雖可保護兒童,但他批評這牽涉重要的釋囚私隱及就業權問題,爭議必多,故政府根本不應以行政措施處理。他認為,當局要盡快就此立法,以確定哪些行業的僱主有權查核。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則擔心警方系統會否有可能因故障或中病毒出錯,令清白應徵者被誤以為有性犯罪紀錄。警方則強調,要在準僱員自願及提交指模核對下,才能把其性犯罪紀錄在電話紀錄公開,以確保紀錄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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