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澳門前體育發展局長蕭威利為了保證一名桑拿浴室按摩女技師隨傳隨到,將其「收歸公有」,以「醫生」職稱聘請,聲稱提供運動創傷治療。按摩女技師後來被揭發無學歷、無專業資格,澳門中級法院日前推翻初級法院的無罪判決,裁定蕭威利一項濫用職權罪名成立,判監1年,緩刑兩年,不得上訴。
按摩女無學歷 蕭威利濫權罪成
案情指蕭威利2001年於某芬蘭浴室結識女技師潘玉萍,欣賞對方手勢好,但潘女客人多,預約經常爆滿,蕭威利遂向兩名下屬施壓,安排潘女於03年1至9月,以包工合同形式,到運動醫學中心工作,月薪2.2萬澳門元(約2.2萬港元)。其間潘女曾為蕭威利、其他政府人員及非政府人員提供按摩。
由於服務屬衛生護理範疇,涉及公共利益,潘女必須事先向衛生局申領相關許可,方能以個人身分從事運動創傷治療;不過,潘女並無在衛生局持有任何有關專業執照。案件去年9月在澳門初級法院開審,蕭威利曾供稱,當時為運動醫學中心的醫師空缺物色人選,曾多次到潘女任職的桑拿浴室試手勢。另有證人稱,潘女的服務對象是「特別一點的人士」,不少是社會知名人士和政府高官。
不過,法庭後來未能證實蕭威利為了享用按摩服務而聘用潘女,以及意圖為自己或第三者取得不當利益,或對他人有所損失,遂判處濫用職權罪名不成立。
檢察院不服,向中級法院上訴。中院上月28日頒下判辭,指當時身為局長的蕭威利明知潘女不具備專業資格,為讓她獲得不當利益,故意指示下級讓女技師在運動醫學中心工作,足以顯示知法犯法,故判處一年徒刑。不過,法庭考慮他初犯、其不法行為沒有導致在中心接受治療的人士健康受損,准以緩刑兩年。
蕭威利回應稱雖感到不開心,但會尊重法院判決;如法律許可,他會上訴。根據當地法律,中級法院在刑事上訴案中就8年以下徒刑所宣示的裁決,不得再提上訴。
澳門議員﹕無減退休福利
澳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拒絕評論判刑是否過輕,但稱法庭既證實蕭威利有罪,政府應盡快展開紀律聆訊,追究行政責任。他稱,蕭威利已退休,「安安樂樂,享有退休金及房屋津貼」,判決對他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