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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轉職加限有先例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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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05日 05:59
2011年05月05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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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延長「跳槽高官」的禁制期,雖然不常見,但亦非首次。公務員事務局可基於不同理由,施加不同的工作限制。

羅范椒芬禁觸及教育3年

例如前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2009年申請入職辦學團體東華三院的執行總監,但政府認為她在政府曾從事教育事務,規定她在管制期3年內,不可涉足東華的教育業務,羅太最終放棄入職東華。

除了羅太,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08年申請入職新世界中國,政府亦施加數個工作限制,包括不得參與新世界中國與香港有關的業務,不得代表新世界中國地產與政府洽商,以及不得使用或披露他任職政府時得到的機密或敏感資料。

此外,前旅遊事務專員方舜文早前「跳槽」貿易發展局出任副總裁,政府為減低潛在或公眾觀感上的利益衝突,規定方舜文任職首年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會展擴建工程、不得檢討和釐定貿發局可得的資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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