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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死因庭昨續審5名囚犯於8個多月內分別在牢房內自縊事故。救護總隊目供稱,救護車應召到赤柱監獄後,在大閘外等候逾10分鐘才能入內,至事發1小時後才能將其中一名囚犯送院。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斥責既然救護車要在門外等,「使乜在街上嗶嗶嗶(響號)叫人讓路」。
囚犯張渭強(42歲)去年5月就入屋爆竊及嚴重傷人罪被判囚4年,其姊張灼華昨供稱,胞弟5月24日被送到赤柱監獄服刑,詎料3天後已接到其死訊。庭上讀出張死前數天所寫遺書,張母聽着不時拭淚。信中透露張對母親、前妻、女兒等的關愛及歉意,亦道出他近年生活不如意,最後一封更以「絕筆」作結。
法官質疑懲教巡查紀錄
發現張上吊的二級懲教助理關錦鴻表示,當日清晨5時26分巡過監倉,無特別發現,但4分鐘後再巡時已見張雙腳離地,用牀單吊頸。關即按動警鐘求助,未幾同僚到場開鎖救人,但為時已晚,張已無呼吸脈搏。裁判官陳碧橋翻閱巡查簽簿紀錄,顯示關每15分鐘巡查一次,但陳官質疑紀錄未能真正證明關有定時巡查,更未能證明他巡查時有留意囚犯情况。
在清晨5時40分接報到場的救護總隊目葉國樑供稱,救護車接報後6分鐘已到達現場監獄大閘,職員卻於十數分鐘後才開閘,令救護車於6時半才能把張送抵醫院。葉稱曾在赤柱監獄面對類似情况,陳官即揶揄「你哋(救護車)要早啲到,我哋駕車就要讓路,佢哋(監獄)叫你哋等十幾分鐘就無所謂」,葉回應稱事情不是掌控範圍內,對方或有指引遵守,「唔可以怪責人哋」。葉又表示,得悉已有先遣救護隊入內為犯人急救,故放心在閘外等候。研訊今續。
【案件編號﹕ CCDI1241/09、CCDI156、475、556、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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