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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高級警員涉聯同男護士出售警察制服裝備,各被控處理贓物罪,警員另再被控一項交替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男護則被控交替的洗黑錢罪。二人昨被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兩名被告分別是駐守北角警署的高級警員陳善枝(50歲)及九龍醫院精神科男護士盧偉麟(32歲),其中陳的代表律師昨申請訟費,但被裁判官拒絕。
官指不確定物品為贓物
裁判官昨裁決時指出,不排除涉案警員制服從生產商流出,亦不能單從兩被告的招認而裁定涉案物品為贓物。陳招認從九龍城警署物料供應助理取得物品,但認為他以個人名義購買,多於以警察身分取得。控方亦沒足夠證據證明盧知道所得屬犯罪得益,遂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控罪指二人於08年7月25日至9月18日非法處理政府財物,包括4件恤衫、兩對鞋、兩條皮帶、兩條褲及一頂鴨嘴帽。陳亦涉於九龍城警署取去制服裝備轉售予盧。
【案件編號:KCCC27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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