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負責率領鄉議局理順小組與發展局商討丁屋僭建問題的新界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其兩父子均在位於大埔林村坪朗村的丁屋中大肆僭建,張學明建天台屋;他的兒子張以嵐則興建花園,有魚池、玄關,更在公地上建花圃。張學明承認其天台屋是僭建的,已是20年前的事,正等待政府以理順計劃將之合法化。
張學明:不知要改地契 正補申請
張學明解釋,兒子建花園的那塊土地,本來是他自己持有的,後來賣給政府建路,現在以臨時租約租回,但他承認興建魚池時有疏忽,「做了那麼多年新界人,都不知道建魚池要更改地契,我們現在正補做申請程序」。他稱政府就此收回1.2萬元行政費。
建花圃否認霸官地
至於在政府地建花圃,他強調市民等車時都可以享用,不算霸佔官地,不過他亦已向地政處補回臨時租約申請,正等待批准。他稱,政府在一年前左右曾去信兒子要求28日內拆除僭建物,否則釘契,最後兒子選擇被釘契。
對於他的天台屋,張學明稱那是20年前興建,自己和其他新界人一樣,都是在等待將來有理順計劃處理這些僭建物。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