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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遭綁「十字架」施虐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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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13日 09:00
2011年05月13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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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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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輕度智力遲緩的23歲青年,被游說加入三合會「14K」半月後,即感後悔向「大佬」求「退會」,結果遭禁錮元朗公屋單位內肆意被「家法侍候」,不單被拳打腳踢及用煙頭灼身體,更被迫吃貓糧鼠糧,甚至被綁在「十字架」,被折磨6天後青年始能趁機逃出生天。

警方後來拘捕並起訴7人,包括疑是「大佬」的高威文(29歲)、李蘭偉(20歲)、敦啟明(19歲)、李文財(19歲)、賴文龍(17歲)、李芷晴(16歲)及李金城(16歲)。

3被告涉擬付5萬掩口費

眾人被控以非法禁錮、有意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罪,另外首、次及第六被告更被指遭落案起訴後,向事主梁正樺提供5萬元作掩口費,故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而李蘭偉、敦啟明及賴文龍,昨在區院承認部分罪名,其餘被告將於今天受審。

控方案情指出,梁正樺有輕度智力遲緩,去年8月初被游說加入三合會「14K」,但至月中梁感後悔,故託劉姓契媽向高轉達「退會」意願,至8月12日契媽稱高想邀請梁到元朗朗屏邨賀屏樓商談。

梁當天到達後,各被告先後到達,而當梁再次表示欲「退會」時,先是被高掌摑,繼而被人拳打腳踢、用衣架及木條打腳板,梁一度欲用手機報警,結果連手機亦被搶走。

煙頭灼身 逼吃倉鼠糧

往後6天,梁被人禁錮單位內,受盡折磨,例如被迫吃貓糧及倉鼠糧、遭煙頭或燙熱的錢幣灼身體,有一次更被人綁在用兩枝地拖棍造成的「十字架」上,身體被塗上茄汁。

6天以來梁被迫睡廁所,並由次被告看管,不時被進出單位的各被告虐打折磨。至8月16日下午,高返回單位後向梁表示不會再打他,但要梁待在單位兩星期「養傷」。翌日早上,梁趁次被告仍在睡夢中,趁機逃走並返回居住的復康院舍,並向負責人投訴被虐打,負責人於是報警。

梁被送院檢驗後發現被打至患急性腎功能受損、雙眼瘀傷、四肢兩邊有多處燒傷疤痕等。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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