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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洗黑錢400萬候懲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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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17日 05:59
2011年05月17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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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西九龍交通部意外調查組警員,被指以銀行戶口及賽馬會投注戶口清洗黑錢逾469萬元,經審訊後昨於區院被裁定4項洗黑錢罪成,法官將案押後至6月2日判刑,其間領取警員的背景報告。

官不信經營生意辯解

現被停職的已婚警員何鴻耀,被控於2007年至2009年7月2日期間清洗黑錢逾469萬元,控方案情指被告在該段期間的薪金共68.5萬元,平均月薪2.28萬元,名下沒有物業或公司,稅務局資料顯示他亦沒有透露其他收入來源。案發期間,被告3個銀行戶口及1個馬會投注戶口內,均有逾百萬現金出入紀錄。

雖然被告在審訊時辯稱,有關現金出入紀錄為其投資多項生意的收入及支出,惟法官昨在裁決中指出,由於有關現金出入紀錄多是在同一天從不同地方存入,難以接受其經營生意的說法,最終裁定他4項洗黑錢罪名成立,還押候判。

【案件編號﹕DCCC12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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