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昨日對音樂人高曉松「危險駕駛」案作出一審宣判,由於高曉松被捕當晚驗出體內酒精含量達每100毫升243.04毫克,超過醉駕標準3倍,並造成連環撞車,危險駕駛罪成,判處拘役半年,並罰款4000元人民幣。
強制勞動 每月可回家兩天
拘役是關押在較近的看守所、每月可回家1、2天但須強制勞動的刑罰,不用入監。高曉松早前已被「釘牌」,而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發駕駛證,由於其駕駛證已經過期,被處以1000元行政罰款。
另「醉駕入刑第一人」拘役2月
5月1日0時40分被捕的北京「醉駕入刑第一人」李俊杰亦於昨日被判拘役2個月,罰款1000元,他當時體內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159.6毫克。而在深圳因醉駕被捕的朱姓港人體內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89.2毫克,尚未宣判。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