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月入過萬元的前地產代理,為省數百元泊車費,以兩張八達通卡略施小計免費泊車數日,最終遭醒目停車場職員揭發,他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昨日於粉嶺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一卡入閘 另一卡出閘
為省684元停車場費的被告潘漢城(31歲),事發後遭吊銷地產代理牌照。案情指去年11月22日晚,他駕駛私家車往上水彩園邨停車場,以八達通A拍卡進入。翌晚駕車離開閘口時,為省144元泊車費,特地下車改用另一張八達通B拍在入閘感應器上,隨即以同一張卡拍出閘感應器,由於泊車少於半小時毋須繳費,被告此舉便能「免費」泊車。
職員見欄未落下發現
職員巡經時發現入閘口防撞欄未能自動落下,翻看閉路電視紀錄揭發事件。惟被告食髓知味,去年12月17日重施故伎,先後以另外兩張八達通卡出入閘,逃避540元泊車費,控制室職員其後發現其中一張八達通只有入閘紀錄卻無出閘紀錄,翻看閉路電視揭發被告再次犯案後報警,警員調查後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 FLCC726/11】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