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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錫林告二叔吞陸海通股息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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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20日 07:43
2011年05月20日 07:43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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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持有私人公司陸海通150股股票的陳氏家屬同鄉,死後本應由4名兒子繼承遺產,但長子承辦遺產後,發現二弟11年來挪用亡父的印章,從陸海通公司支出股息共99.45萬元,長孫日前接力代表已故父親,向法庭要求二叔交回股息及股票供家人分配遺產。

代亡父追索涉近百萬元

原訴人為已故陳是源的兒子陳錫林、其三叔樹春及四叔樹南,答辯人為二叔樹芳及陸海通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出,陳家祖籍台山,與經營陸海通的陳伯宏家族屬同鄉。陳錫林的祖父陳彩早年在美國做木工,1960年身故時,留下150股陸海通股份及屯門青山公路藍地段一塊地皮。陳錫林的父親身為長子,於2004年申領為遺產執行人,卻發現二叔在91至02年間一直獨吞股息,共值99.45萬元,又獨佔藍地的物業,遂以遺產執行人身分討回有關得益。

2006年法庭判二叔需出售物業將所得交出,陳錫林前日再代表已故父親,向二叔繼續追討股息。由於陸海通自03年停止發放股息,因此陳錫林要求公司向他發放多年來派息,以便分配予各受益人。

【入稟編號:HCA8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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