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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7歲學生就一宗強姦案到警署落口供後,翌日即疑被案中疑犯伙同多名男子到其寓所樓下恐嚇兼勒索,他們涉嫌警告男生在法庭「唔好講咁多嘢」,更多次向青年及其父勒索律師費,男生的父親最終報警。
警告「唔好講咁多嘢」
6名被告關偉強、陳天祿、林燕輝、麥鎮水、鄺炳杰和劉飛古(19至20歲)昨在區院就勒索及妨礙司法公正共4項罪名受審,劉另外承認一項拒捕罪,惟強姦案的疑犯、首被告在開審前已棄保潛逃。
首被告開審前棄保潛逃
控方開案陳辭透露,17歲的Y去年7月26日就其女性友人的一宗強姦案,在東涌警署錄取證人口供,翌日中午即有不相識的男子聯絡他,大聲質問他為何報警,Y因擔心而向父親X求助,當日下午Y再收到對方來電,表示已在他的寓所樓下並要求見面。父子二人到達時眾被告站在一起,其中有人用粗口向他指罵,自稱「小強」的關某指摘Y累他要花錢找律師及保釋,關及劉表示知道Y的住址和學校地址,着Y「將來上法庭唔好講咁多嘢」,最終X把3000元交予劉。
X及後分別在7月29日和8月3日收到劉的電話,以「搵人打你個仔」作威脅,先後勒索1萬元和4萬元,X第一次就範,但第二次則拒絕付款並報警。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1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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