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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年女護理員稱恐怕胞弟將89歲老父「棺材本」花光,擅自提取父親33萬元人民幣定期存款到自己戶口保存,早前被裁定盜竊罪成。裁判官昨雖判被告緩刑,但直斥她與各兄弟於老父未去世前已瓜分其財產,實為社會所不容。
沒有案底的被告許惠芳(49歲)聽取判決時不時拭淚,她與父親許琨泉分別由10多名親友陪同到庭,但雙方均未有任何交流。辯方提交20多頁信件及照片求情,指被告會到醫院照顧患上妄想症的母親,而被告工作的護老院同事亦形容被告盡責、有愛心及隨和。被告又自行撰寫求情信,指對事件表示後悔,承認未有通知家人擅自提款,處理方法不當,並令其子女難堪。辯方強調案件不是一般騙財,被告重犯風險低,望能輕判。
署任暫委裁判官余焯文判刑時表示,中國人一向以孝為先,這亦是子女本分,可惜老父仍未去世,被告與各兄弟已經瓜分其財產,為社會所不容,法庭須保護老父。余官又直斥被告「唔對自己老竇有愛心」,但念及被告並非自行用掉存款,遂判處被告入獄3個月、緩刑18個月,並於兩周內將涉款交還老父。
【案件編號﹕ESCC1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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