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買舖變成買牆」的事主、從加拿大回流的港人謝女士現身,指透過美聯物業簽約,以510萬元買入九龍城福佬村道「成龍居」一個60平方呎地舖(呎價約8.5萬)後,欲申請銀行按揭卻被拒,細閱合約英文條文,才驚悉買入的原來只是由「external wall(外牆)」改建成的僭建舖位。她質疑被地產代理欺騙,除要求取回30萬訂金,亦準備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
事主稱不懂英文 美聯:需時了解
美聯工商舖公關代表周小姐昨稱,有關員工昨正在休假,需時間了解情况。她又聲稱此物業交易不單止與美聯有關,尚牽涉另一間物業代理。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批評,涉及交易的地產代理手法不道德,他質疑上述促銷僭建舖位手法,與1980年地產代理促銷僭建天台屋手法類似,同樣都是在涉及買家權益的關鍵條文「棄用中文、只用英文」,他敦促地產代理監管局徹查事件。地產代理聯會主席郭德亮則指出,表面看來涉及的地產代理可能知道物業屬僭建物,若代理隱瞞買家,便屬誤導及違反專業守則。
從加拿大回流香港的謝女士稱,她欲買舖收租投資,本月中遂透過美聯物業簽署臨時合約,向業主「匯柏有限公司」購入福佬村道「成龍居」地下一個約60呎的連租約舖位,作價510萬,並已付訂金30萬。但當她欲到銀行申請按揭時被拒,找律師及成龍居管理公司查詢後,才留意到原來臨時買賣合約中僅以英文書寫的「物業」詳情,顯示她買的不是一個舖位,而是一幅「external wall」。
註冊處無相關地舖業權紀錄
她聲稱自己不懂英文,簽約時又沒有律師,故看漏了此條文,她質疑代理誤導,準備向地監局投訴。陪同謝小姐召開記者會的成龍居法團秘書張顯邦補充,這外牆其實是法團去年賣給一私人公司作廣告用途,後來有人非法改建外牆及佔用停車場,僭建地舖。法團曾向屋宇署投訴,但屋宇署僅把此列為室內裝修,不予理會。曾跟進投訴的九龍城區議員吳寶強斥屋宇署不負責任,又擔心其他發展商會仿效以賺錢,屋宇署昨指需翻查紀錄才可回應。
據土地註冊處及物業資訊網紀錄,福佬村道18號地下只有4間地舖(1號、2A、2B及3號舖),但其業權均與今次地舖賣方即匯柏有限公司無關,換言之「匯柏」以510萬出售給受害人的是一個僭建地舖。
地產代理聯會:僭建應知會買方
地產代理聯會主席郭德亮則指出,表面看來此宗僭建物交易的爭議,地產代理及買方都須負上一定責任,但以地產代理的責任較大。因為根據專業守則,若代理知道物業屬僭建物,必須告知買方。而從臨時買賣合約中寫明出售的是一幅外牆,他相信代理應知道物業屬僭建,若代理隱瞞不告訴買家,便屬誤導及違反專業守則。他同時指出,買家簽臨約時不先看清楚條文,同樣須負小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