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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漏扣強積金 追款可溯6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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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23日 09:59
2011年05月23日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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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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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距離交報稅單死線只餘兩周,會計公會提醒一眾打工仔,依公司稅單報稅,記緊要自行填報扣減強積金供款,若曾大意漏扣,也可追回長達6年的供款扣稅;至於一些未向僱主報銷的工作開支,若符合「完全、純粹及必須」因工作而衍生的原則,如上班期間的交通費等,甚至紀律部隊制服「洗熨費」,原來一樣可扣稅。

全港納稅人須於下周五(6月3日)前填妥報稅表交回稅務局,若選用電子報稅,則可延期多一個月,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香港分會稅務委員黃宏泰笑說,報稅單每年均要填寫,但其實很多人也會填錯,「有從事會計專業的人士,過去數年也以為公司稅單已替他扣減強積金供款,故他一直沒有在報稅表填報扣減強積金供款」,直至黃的提醒,他才追回數年來的扣稅供款。

離職補償交通應酬費可豁免

黃宏泰指出,99%僱員都相信公司稅單不會計錯數,但收到稅單後也應自行核對所填寫的薪酬、花紅數目會否有誤。其中最常見是僱員誤將「離職補償金」如代通知金等,當作要付稅的薪酬,其實這是可豁免課稅的,必須自行在稅單上填寫扣減。

另外稅局亦列明,「完全、純粹及必須為獲得應評稅入息的開支」可以扣稅,黃宏泰說,這涉及工作期間衍生的交通費用、應酬費用等等,僱主卻未有付還報銷。如地產代理帶客人睇樓的交通開支,即使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無單據,也可以用數簿逐一記錄,讓稅局有必要時可查數;甚至紀律部隊制服洗熨,也可扣稅。

專人監察 網上生意勿漏報

他坦言,僱傭條例下,法例對打工仔保障較自僱人士為佳,但稅務條例下,自僱人士在業務上可扣稅的開支較僱員更多,如交通、交際等開支,只要能證實「完全、純粹及必須」與其業務有關,原則上已可扣稅。

曾在稅局工作的黃宏泰不諱言,市民不知情下未有善用所有免稅優惠(見表),只要有單證實,其實可追回6年未享用的扣稅款額,與此同時,若納稅人虛報漏報,稅局追索期亦達6年。根據法例,逃稅是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罰款5萬元,另加相等於少收稅款3倍的罰款,及可判處監禁3年。「稅局有專人看報上網監察」,即使市民只是在互聯網搞小生意,稅局也會向經營者追討利得稅,所以搞網上生意的年輕人也應用帳簿,紀錄存檔營業額資料。

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明日起至6月2日,會在晚上7時至9時,設立免費諮詢熱線2526 0070,為市民解答填寫報稅表疑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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