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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孫明揚擔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期間,是打擊僭建的最高級問責官員,但他對僭建物的態度屬模棱兩可,他既曾承諾會優先處理已發出的清拆令,但又對是否應嚴打丁屋僭建物表示猶豫﹕「假如(全部)拆除的話,規模就很大……要找一個妥善方法處理」。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認為事件性質嚴重,認為孫局長應道歉甚至考慮辭職,而據她了解,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正研究是否提前開會討論僭建問題。
陳淑莊解釋,作為打擊僭建的問責官員,若不理會屋宇署警告拒拆僭建,是缺乏誠信,並間接鼓勵市民毋須守法,影響政府公信力,故她認為孫明揚應該考慮辭職。工聯會議員黃國健則說﹕「孫明揚錯得好緊要,作為問責局長難以解釋……我認為他輕則道歉,重則應該鞠躬下台。」
李永達:損執法威信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李永達認為,曾經擔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的孫明揚,明知物業有僭建,而且被當局「釘契」亦無理會,是知法犯法,令政府執法失去威信,難以令公眾信服。他認為,孫明揚應該向公眾道歉,又呼籲行政長官要求官員檢視名下物業有否僭建。梁家傑議員亦指孫明揚身分尷尬,應該向公眾清楚解釋。
雖然孫明揚拒拆僭建物,並不算違反刑事罪,但本報翻查問責制守則,發現孫明揚涉違反兩項守則,一是「政治委任官員須維護法治,遵守法律,並保障公職的聲名不受損」,二是「政治委任官員須時刻嚴守個人品格和操守的最高標準」,不過此守則並沒有列明違反守則的罰則。
經濟動力林健鋒議員說,若孫明揚的住所僭建物無即時危險,而他亦承諾妥善處理,已是回應了市民關注,對公眾有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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