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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佣五成代炒港股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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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25日 08:59
2011年05月25日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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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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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圳警方昨公布今年內搗破的大型經濟案件,揭露有內地市民透過成立投資公司,在未有取得證券從業資格下,代客戶操作香港證券帳戶買賣港股,收取盈利高達50%,涉及116萬元人民幣。內地警方早前已拘捕3人,涉非法經營理財業務。

深圳警方早前大力打擊大型經濟犯罪,今年首5月共搗獲80宗案件,包括18宗非法集資案、38宗非法傳銷和24宗非法經營證劵業務案件,共拘捕737人,涉案金額逾5億人民幣。

當地警方指出,涉案者通常成立假公司,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以掩飾非法犯罪。其中,有騙徒甚至跨境炒賣港股,非法賺取報酬。警方表示,該騙徒去年7月起,在深圳成立投資諮詢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在未有從業資格下,與客人簽訂《專戶理財協議》等文件,非法代客買賣港股,並從中抽取兩至五成資金作報酬,非法獲得116萬元人民幣。

騙徒擅發行股票

內地警方指出,騙徒常巧立名目,以不同宣傳手段犯案,包括有部分投資公司,透過誘騙股民參加免費股票知識講座等活動,向股民推薦股票,從中非法牟利。而在其他經濟犯案中,亦有騙徒擅自發行股票、或透過互聯網跨境犯案。

警方表示,此類經濟犯罪,特點是一旦犯罪集團出現問題,潛逃非常容易,而投資者的資金將無法取回,故市民應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等投資項目更審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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