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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昨日宣布,就去年發表《關於提高淡倉透明度的諮詢總結》所提出的淡倉申報制度展開諮詢,邀請公眾就建議制定的附屬法例提交意見。在新的申報制度下,如淡倉量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本的0.02%,或淡倉的市值達至3,00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淡倉持有人須每周向證監會申報。一般而言,有關淡倉的實益擁有人須承擔申報責任。 證監會將會設立電子申報設施,並在收到有關報告一周後,以不記名方式公布每隻股票的合計淡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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