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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的「23條並非洪水猛獸」言論,掀起社會討論,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同意范太說法,指港人應珍惜中央政府責成特區自行為《基本法》23條立法的權利。她又指出,2003年23條「胎死腹中」與當時SARS爆發,加上政府向市民宣傳不足有關,以致產生憂慮,她希望政策部門尋找適當時機,盡快立法。
指當年胎死腹中因SARS
梁愛詩昨日獲大中華青年在線及多個青年團體邀請,於城市大學主講《基本法》的原則與架構。歷時兩小時的演講,梁愛詩除對人大釋法、一國兩制、政改等概念逐一闡釋,亦對23條表達看法。她說,23條是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通常由最清楚國家需要的中央政府立法,但將權利交給特區政府自行立法,是照顧90年代內地與香港市民權利和自由的差別,故相信條例絕不是用以箝制港人自由,港人應珍惜此權利。
2003年23條立法失敗,時任律政司長的梁愛詩隨後在答問環節時重申,當年條例未能在立法會通過,是因SARS爆發後社會不穩定,「23條並非洪水猛獸,盡快立法是應該的,至於何時立法,這是政策部門掌握全盤情况後再作決定」。
應汲取教訓 做好宣傳
梁愛詩建議,若政府再次草擬立法,須汲取前次教訓,做好宣傳,讓市民知道「23條唔係得人驚」。她舉例,23條內有不同內容,政府可逐一去做,如本港的刑事罪行條例部分條文,包括叛國的定義已經過時,政府應以現代化的解釋去制定「防止顛覆、分裂國家、叛國」等內容,並與社會公開討論,才再在立法會通過。她又說,維護國家安全是國民與政府的義務,每人也應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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