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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港擁有多間分店的現代美容,不滿今年1月13日出版的《壹週刊》,刊登一篇投訴現代美容的報道時涉及失實內容,並選擇性刊登其公司的回應,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壹週刊》及投訴人誹謗。
根據入稟狀,現代美容中心(香港)有限公司控告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總編輯李志豪、負責印刷的百樂門印刷有限公司及投訴人邵侃茵。
現代美容指該篇題為「脫癦留血紅傷口 現代美容拖賠償」的報道,為了增加銷量,內容嚴重失實,又刻意選擇性刊登原訴的回應,對原訴造成不公且含誹謗成分。
曾發投訴信 被告無回應
雖然原訴曾於本年4月11日連續向被告發出投訴信,且要求首三名被告刊登道歉聲明且作出澄清,惟各被告沒有回應,故要求各被告賠償原訴損失,並要求法庭對各被告判以懲罰性賠償。
【入稟編號﹕DCCJ20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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