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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札記﹕泥沙雨和玻璃雨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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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30日 05:59
2011年05月30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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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月初,北方沙塵暴曾導致上海下「泥沙雨」,但前不久上海又迎來了新一輪「玻璃雨」,僅5月18日1天之內,全市就發生3宗高樓玻璃幕牆墜落事件。

當日上午,陸家嘴時代金融中心大廈46樓一幅面積48呎的玻璃突然爆裂,當時維修工人在更換玻璃時突遇大風,玻璃跌落樓下停車場,50多輛車遭殃。中午12點左右,延安西路昭化東路口一幢民宅的玻璃從12樓墜落;下午5時許,陝西北路近延安中路的科恩國際中心大樓,又有玻璃幕牆墜落,途經的兩輛汽車又告「中彩」。

接二連三 必成常態

幸好——又是幸好——沒有人員傷亡。這不是上海第一次出現玻璃墜落事件,但肯定也不會是最後一次。根據經驗,有了多年前的第一次,接二連三必成常態。

這與「泥沙雨」一樣,雖然不會死人,陸續又會再發生。還有一個相同之處,在泥沙雨和玻璃雨落下之前,沒有人發出預警。事故方理所當然地把玻璃墜落定義為突發性意外,受害車主也頂多覺得自己倒霉,絕大多數人不會荒誕地去向意外和運氣討什麼預警。

引發泥沙雨的沙塵暴,抵達上海時稱得上「遮天蔽日」。很多人質疑環保局為何不發預警。結論是:環保局不能隨意使用氣象局的預警管道,而氣象局想來是知道沙塵暴屬於環保局管,也不好隨便插手。所以,滬人在毫無防備下 ,感受了一次「西部風情」——淋了一場泥沙雨。

這次玻璃雨雖是樓宇「結構性問題」,况且也未傷到人,看似實在沒理由多嘴。但事後一些專家說,玻璃幕牆年限20載,幕牆用膠保質期10年,政府只是未有強制檢查要求。

規定早存在 沒人執行

這才恍然大悟,原來其實也是制度上的「結構性問題」,規定早就存在,只是沒人執行罷了。有了標準,你就應該早早預警,不告訴樓宇管理處,也可以告訴老百姓,提示行人出門都戴頭盔,汽車上路都裝防護罩,或許還會是不錯的拉動消費的契機。

憧憬一下,當領導人安全地站在室內,欣賞着滿天的沙塵或是玻璃碎片,在耀目的陽光下紛落而至,也許會刺痛眼睛,但應該刺不痛麻木的心靈。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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