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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窩輪天王」造市案中,原任廉署特赦證人的「窩輪天王」吳鎮濤下屬張青浩(圖),不滿被廉署人員教導作供而拒出庭作證,最終被起訴做市,張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罪,法官昨判刑時稱讚他有勇氣及原則,但認為張當天應繼續出庭作供說出真相,判入獄25個月。
被告張青浩(38歲)求情時指出,自己非始作俑者,犯案只因性格上的弱點,對案中主腦「窩輪天王」吳鎮濤服從,並非出於貪念。法官鄧立泰指出,案中涉及長期及大規模造市,經過精心設計,眾被告獲得的利潤亦甚豐厚,計劃欺騙投資者之餘亦影響香港的聲譽;張青浩主要負責在內地設立做市基地,又替吳交收大筆金錢,張亦獲得大筆錢作回報,絕不能推諉於性格弱點,事實上張是繼吳後的第二把交椅。
拒作供官讚有原則
法官亦考慮到本案有不尋常的地方,張原答應廉署任特赦證人指證吳,惟最終因不滿廉署人員教導他作供,基於勇氣、正直和原則而放棄當證人以獲脫身機會,拒絕出庭作供,不過法官認為張當天應繼續出庭作供,說出真相,讓法官可有更全面的證供作考慮。
法官又指出,雖然法庭不應鼓勵證人拒絕出庭作供,但考慮到張甚有原則,酌情對張減刑,終判他入獄25個月。
控罪指張青浩於2005年9月至2008年5月期間,協助吳招攬人手,在內地建立窩輪做市基地,每天按吳的指示,指示「人頭」互相買賣指定的窩輪,營造交投活躍的假象,據張警誡下透露,相信吳在整個做市中獲利逾億,他亦獲得20至30萬元月薪。
【案件編號﹕DCCC14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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