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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吸煙釀斬人案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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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02日 05:59
2011年06月0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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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葵涌荔景邨昨晨因吸煙釀成傷人案。一名六旬翁在已列為禁煙的公園內吸煙,遭另一名六旬翁指摘,雙方發生爭執。吸煙者疑懷恨在心,涉嫌回家取刀斬傷對方,警員到場拘捕疑兇。疑兇受輕傷,連同被斬傷者一同送院。

被斬傷男子黃×昌(67歲),手部受傷,送院治理後無大礙。涉嫌傷人被捕男子何×恕(64歲),左肩、左手肘及面部受傷,亦送院敷治。

煙民被指摘 返家取刀

現場為葵涌荔景邨樂景樓對開公園,昨晨7時半,黃見到何在公園內吸煙,出言指摘,雙方發生爭執。何翁疑憤憤不平,返回寓所取來一把利刀,找黃翁理論。據稱何情緒十分激動,揮舞利刀恫嚇。混亂中,黃被斬傷手,其他晨運客見狀報警。警員及救護員接報趕至,將涉嫌傷人的何翁拘捕,並檢獲涉案利刀,救護車將兩人送院。疑兇送院時,由警員押解及以黑布蒙頭。

根據《吸煙(公眾衛生)條例》,已列為法定禁止吸煙區的地方,任何人均不可吸煙或攜帶燃點着的香煙、雪茄或煙斗,否則可被定額罰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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