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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外判替工 月做5天出10日糧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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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02日 06:00
2011年06月02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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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最低工資實施踏入第二個月,多個行業薪酬安排仍混淆不清。有政府外判商批評當局新修訂標準僱傭合約指引,訂明僱員每7天可享1天有薪休息日,部分替假保安或清潔工每周只工作一日,一個月若有5星期,便變相獲10天薪金,認為應廢除有關指引。

以往政府外判工的標準僱傭合約指引,列明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即每周工作18小時或以上、受僱滿4星期),每7天至少享有1天休息日。但政府4月中宣布補貼外判工休息日薪金,同時把指引中「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刪除,變相令兼職及替假工亦受惠於有薪休息日安排。

指引刪「連續受僱」 兼職變相受惠

最低工資下,一名外判三更制保安員,每月工作27日,連4日有薪休息日,月入6944元。假設一名替假保安每周工作1天,若該月有5個星期,就可享5天有薪休息日,上班5日便獲10天薪金,即2240元,薪酬是全職的32%。

保安業最低工資關注組發言人張偉麟批評,政府安排荒謬,是「慷納稅人之慨」,「如果員工一星期做7份兼職,豈不是可獲70日薪金!」環境衛生業界大聯盟副召集人甄韋喬直斥指引混亂,認為在最低工資條例下已保障僱員,應廢除標準僱傭合約的指引。

議員倡解釋指引細節

職工盟李卓人認為,兼職及替假工雖應同享最低工資,但應按比例支薪。工聯會葉偉明指出,由於指引無列明僱員每周至少工作的日數,建議政府仔細解釋指引細節。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僱員為僱主簽訂不同合約,就可享不同附帶福利。

另外,截至5月底勞工處進行近3000次巡查,發現28名僱員懷疑低於最低工資水平,鑑於近日是「出糧高峰期」,處方昨日至本月15日會進行特別巡查行動,預料巡查約2000個工作場所,包括飲食、清潔、保安、安老院等行業。勞工督察昨已巡查248個工作場所,發現兩宗懷疑違規個案,正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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