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揭發屋宇署長區載佳的住所露台涉嫌僭建後,屋宇署職員在不足廿四小時內公布調查結果,指署長住所露台安裝「趟窗」屬豁免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有學者和議員批評,區載佳一早自行判斷「無僭建」,然後屋宇署才調查而得出沒問題的結果,一時間區載佳涉及「業主、執法者、裁決者」三重利益糾纏的角色,質疑調查缺乏公信力。
本報記者前晚黃昏向區載佳查詢露台涉嫌僭建一事後,屋宇署前晚即派職員往區載佳住所實地調查,昨早近9時許,區載佳離開住所,其間一直沒有回應傳媒提問。至昨天黃昏,屋宇署公布調查結果,內文以「署長」尊稱區載佳,指署長單位「趟窗本身沒有結構危險,亦無影響防護欄障及樓宇的結構,該署人員經詳細評估後,確定有關趟窗安裝工程屬於豁免工程」,合乎《建築物條例》等規定。屋宇署又指,署長1991年購入此單位,已裝「趟窗」,「而署長當時亦已作出了專業評估,認為屬豁免的工程,並不違例」。
不過,建築物條例上訴委員會主席黃國桐認為,即使區載佳的單位,被界定是豁免工程,但也應由認可的獨立第三者出信確認。他認為,現時區載佳於這件事做了「業主、執法者、裁決者」的角色,並由下屬處理調查,實有瓜田李下之嫌。
區未列認可名冊 無資格改則
香港專業教學院(摩理臣山)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認為,上述調查做法不妥,屋宇署長提早表態沒有違例,有可能令下屬感受壓力,影響調查結果,「在僭建爭議火熱之際,氣氛這麼敏感,如果我是他,我就會選擇避嫌不說這些話,應釋除公眾的疑慮」。
區載佳是測量師,但並不列入「認可人士名冊」上的測量師,換言之,區載佳本身沒有資格替樓宇改建入圖則,陳子明形容,「兩類測量師就好比都是有車牌的駕駛者,未必有技術高低之分,但後者有巴士牌,可以開巴士,前者不可以」。陳子明表示,既然區載佳不在名冊上,就不應該(為自己的露台改建)那樣說話。」
議員批調查「如度身訂做」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批評,「署長(區載佳)第一日已經出來說自己的改建是受豁免的,會給負責調查他的屋宇署下屬很大壓力」。李永達質疑,屋宇署調查結果所列舉的條例全部有利署長辯護,「讓人感覺是你選擇條例給署長『度身訂做』,最起碼也應翻查文件,列舉出曾經有同類個案受豁免的記錄才能說服人」。他直言,區載佳政治敏感度太低,會在本月20日立法會特別會議上質疑該份調查報告的公信力。
不過,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認為,區載佳寓所由於未有改動露台圍欄,沒有影響建築物結構,屬《建築物條例》列明的豁免工程,故毋須事前審批。然而,何指大眾未必掌握相關條例,建議屋宇署製作小冊子,以典型範例加上圖片,讓公眾理解何為違規。
屋宇署前署長鄔滿海表示,不便評論現署長的事件。但他建議,政府可利用現時市民對僭建愈見關注的契機,在屋宇署或有關部門設立資源中心或諮詢中心,存放一些標準圖則供市民參考,認識有什麼屬於小型工程、可豁免工程和必須要入則的工程,再作判斷。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