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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署圖片證明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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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07日 05:59
2011年06月07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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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環境局副局長潘潔早前被揭發住所有僭建物,她承諾清拆,但一直拒絕透露僭建物何時及由誰人搭建。昨日亞洲電視引用地政總署高空拍攝的圖片,指潘潔09年入住單位半年後,天台才出現玻璃屋,當時她已經是環境局副局長。

潘潔認裝修過程疏忽

潘潔昨晚回應時重申她在5月16日回應傳媒報道時所說,寓所出現的問題,責任都在她個人身上,所以她有責任做好,當中包括購入單位後裝修過程中的疏忽。她表示,事後已立即委託認可人士跟進,認可人士亦已聯絡相關部門,以確保有關工程依法進行。

建天台屋時 已任副局長年半

潘潔的住所位於大埔沙欄路,現時已搭建棚架,準備拆走密封的露台及僭建的天台屋。僭建事件上月17日被揭發後,潘潔承認犯錯及承諾即時清拆,但拒絕交代是否購入單位後才興建。被問及何時興建僭建物,她只表示無論何時開始,都是她的責任。

根據地政總署2009年12月底拍攝沙欄路一帶的高空照片,潘潔住所的天台仍未有僭建物;另一張於2010年5月拍攝的高空照片顯示,天台已搭建玻璃屋。潘潔曾表示,她在2009年7月購入沙欄路單位,換言之,她購入單位後才搭建天台屋,當時她已出任環境局副局長約1.5年。

亞視新聞透過環境局聯絡潘潔,她不肯承認於入伙後才興建僭建物,只重申已委託認可人士為住所拆卸僭建物,一切按照法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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