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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費194 盜版音樂變「合法」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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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08日 05:59
2011年06月08日 05:59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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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iTunes是全球最大的音樂銷售網站,累計銷售超過150億首歌曲。蘋果希望iCloud的網絡音樂服務,能啟動下一階段的銷售增長,推廣以網絡為基礎的消費者服務。

誘買更多不同型蘋果產品

蘋果今次發布會的賣點並非推出全新手機,而是更緊密地整合旗下以電子裝置為設計理念的軟體與線上服務,目標是驅使消費者花錢購買更多不同型的蘋果產品。喬布斯說:「我們想讓外界見識這些裝置和這套軟體真正的能耐。」產業分析師芒斯特(Gene Munster)指出,「這全是以鼓勵消費者購買多種(蘋果)裝置為目標,它增強月暈效應,購買一種蘋果產品的消費者,最終將入手更多裝置。」

蘋果這套音樂服務,將首度讓用戶儲存在電腦中的數碼音樂,享有必然「正版地位」——即使那是非法下載的盜版音樂檔案,只要用戶肯付24.99美元(約194港元)年費,就可使用iTunes Match服務,與從iTunes購買的合法音樂一樣播放。更突破的是,蘋果還首次令唱片商得以從盜版音樂檔案取得收益——根據協議,蘋果將和唱片業合作,就每位用戶繳交的24.99美元服務年費分帳,蘋果保留其中30%,剩餘70%歸音樂公司所有。

唱片業首從盜版分帳賺錢

相較於其他也提供雲端服務業者,蘋果顯得更具競爭力,Google與亞馬遜最近也都分別推出雲端音樂服務,可是並未和唱片公司達成合作協議,使用者都必須費時失事地手動上傳每首歌。蘋果表示,新軟件將在秋季全面上線。會上蘋果還宣布,迄今為止,蘋果已經售出2億台iOS終端裝置,而過去14個月,iPad銷量超過2500萬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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