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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終審法院在「剛果案」中首要回答的問題,是究竟香港在回歸後,對其他主權國應繼續奉行「有限度豁免」,還是改為跟隨中央,給予其他主權國絕對豁免。終院3名法官認為,香港作為中國一部分,應與中央「口徑一致」,否則會為中央外交事務造成尷尬,蒙受損害。但過往多次「唱反調」的終院法官包致金和另一名法官馬天敏則指出,要體現一國兩制,香港毋須緊跟中央,包更稱昨天是終院「就司法獨立作出裁決」的一天。
唱反調包致金﹕就司法獨立作裁決一天
今次案件涉及中非國家剛果共和國的訟裁判決,案情與香港其實無關,只是因為有關訟裁協議選擇在香港法院執行,才會掀起今次的憲法爭議,而律政司亦代表政府介入案件,表達中央政府立場。
曾審理1999年居港權案件、當時亦認為法院毋須提請人大釋法的常任法官包致金,今次不改作風,認為國家豁免權的程度,可由法院自行處理,毋須釋法——只是今次另3名法官與他意見相悖,令結局與居港權案不同。包致金昨在判辭開首,亦直言一直相信法院總有一天要就司法獨立作出判決,而這一天終於到來。
中國外交部曾於原審、上訴及終審前分別發信予法官,第三封給予終院的信重申中央政府一直採取絕對豁免權,若香港不跟從,將損害外交友好關係、令中國海外財產受威脅,並會妨礙發展中窮國減債等問題。美國基金公司在庭上就質疑,有關信件是外交部試圖約束法院判決,但3名法官認為信件只是外交部的「事實陳述」。
學者﹕外交部第三封信如指示判決
港大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說,外交部的首兩封信只陳述中國一直採用絕對豁免權,但第三封內容就有變化,說明「國家豁免制度統一實行於全國,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如同指示法院判決,影響了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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