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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進口管有麻醉藥可判囚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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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09日 05:59
2011年06月09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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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多種含麻醉成分的藥物,已被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管制,任何人非法進口、製造、供應、管有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此外,特區政府已將26種可用來製造麻醉品和精神藥物的化學品納入管制,根據《化學品管制條例》,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15年。

吸入過量可致死

動物包括人類吸入過量麻醉藥,會在迅間失去知覺、停止呼吸,並可能引起併發症例,如痙攣、心臟停頓等,嚴重可致死。只有註冊獸醫才能替動物在手術前注射麻醉藥,人類手術則由麻醉專科醫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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