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發展局本月20及28日將到立法會,詳細交代市區及新界僭建物問題。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稱,丁屋有別於市區樓,目前未有途徑申請加建,但強調「新界原居民或許有建丁屋的權利,但在上面僭建肯定不是權利」,並有信心可理順問題。
屋宇署於2001年制訂10年策略,加強對全港樓宇的僭建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新僭建物,以及對生命財產構成明顯威脅或迫切危險的僭建工程,並於去年底引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只要能證明冷氣機支架、小型簷篷或晾衣架安全,便可繼續保留。
稱未有途徑申加建
至於丁屋雖跟一般市區樓同樣受《建築物條例》規管,惟前者在《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下,只要樓高不超出3層,上蓋面積不超出700平方呎,事前便毋須向屋宇署入則。
林鄭月娥昨出席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時承認,目前丁屋問題是業主要改建卻沒有途徑提出申請,但對於有人建議市區新界僭建物一律以罰款代替執法,她強調絕對沒有特赦,「對這類說法有些憤怒,完全不尊重香港法治社會,不可亦不應考慮」。
笑言局方「避不了那麼久」
她指丁屋也有轉售,問題並不限於原居民,深信與鄉議局商議後,很快可推出合法、合情、合理的方案,執法精神不會因進入新界丁屋而出現另一套情况,目前正考慮如何延伸法例至新界村屋,笑言局方「都避不了那麼久」。
她亦坦承本港僭建普遍,而《建築物條例》以同一規範放諸所有建築的做法也有不足之處,有留意建築師學會提議擴大檢核計劃的範疇,對此持開放態度。
首開腔評特首違規物業
包括特首在內的多名官員相繼被揭僭建,面對違規的同僚,林鄭月娥說未感尷尬,認同社會對知名人士有一定期望,他們主動清拆,做法應受公眾歡迎。她亦首度開腔評上司曾蔭權的麥當勞道物業如何違規,惟特首事後已表明會拆除,釋除公眾疑慮。
另外,據屋宇署估計,全港多達40萬個僭建物有待處理,地政總署前署長劉勵超建議當局先向僭建物業主定下清拆限期,清拆前要採取懲罰性措施,例如罰款,愈遲拆愈罰得多。他指出當局要盡快執法,讓市民相信政府有決心解決僭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