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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圳富士康研發部一名負責人將iPad2後殼的數據資料,以2萬元(人民幣,下同)價格轉賣,寶安區法院判其侵犯商業秘密罪成,監禁1年2個月,另兩名同夥亦分別獲刑。
2萬元換14月牢獄
《南方都市報》報道,被告肖承松在去年7月聯絡另一被告、時任富士康員工的侯鵬娜,讓其設法獲取iPad2的相關數據,侯找到時任富士康研發部專案組副課長林克誠。肖付了2萬元報酬給林克誠後,林從工程師電腦中複製出iPad2後殼的3D數據資料,發送給肖承松。肖即委託東莞一家工廠生產出100多個iPad2後殼保護套,在網上出售牟利。
經過評估,涉案商業秘密約值206萬元。法院指林違反公司保密協定,侵犯商業秘密罪成,判監1年2個月,罰款10萬元,肖承松被判監1年半並罰款15萬元,侯被判監一年、緩刑兩年並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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