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備受尊重的工業家蔣震,其四女兒蔣麗莉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及欺詐等罪名成立,昨日被判囚3年半。據知蔣震對女兒鎯鐺入獄感到心痛,並長嘆了一句﹕「唉!」法官雖然斥責蔣麗莉為了344萬元私利而影響本港聲譽,但考慮到她對社會貢獻多及有4名年幼子女,格外開恩扣減三成刑期,與一般認罪獲扣減刑期相若。
法官黃崇厚判刑時形容,49歲被告蔣麗莉來自本港有名望家庭,信納她這次犯案只是一時行差踏錯,蔣麗莉是成功商人及受推崇的商界領袖,更獲社會上地位超然的人替她撰寫求情信;但考慮到香港過去數十年辛苦經營得以成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成功的基石在於公平、公開及守法,整個社會均要竭盡所能遵守上市、交易所及證監會的規則,才能保持本港優勢,使香港的金融市場能健康發展。
官斥動搖投資者對港信心
法官續稱,被告的不誠實行為不單影響潛在投資者、公司股東等經濟利益,更動搖了投資者對本港作為金融中心的信心,對本港國際領導地位有負面影響。法官指斥蔣麗莉完全漠視社會人士的努力,為一己私利而犯案,罪行嚴重。
法官又指出,蔣麗莉是兩個涉及不誠實計劃的主腦,計劃經過小心策劃及謹慎實行,且維持了一段時間,考慮到公眾利益,故三項罪名均須判處即時入獄,以顯示其嚴重程度。不過,法官亦考慮到蔣對社會作出的貢獻,例如擔任公職、對教育有承擔及投身慈善工作,法官認為蔣這方面是值得肯定,故給予15%減刑。
另外,案發於2001至02年,蔣麗莉至07年被捕,但至今案件才完結,其間雖然蔣曾多次申請司法覆核,但這全是蔣的權利,不會認為她需對案件拖延多年負責,並考慮到案件對她困擾多年,再給予10%減刑。
此外,家人替蔣麗莉撰寫的求情信,指蔣育有4名年幼子女,是盡責的妻子及關愛孩子的母親,法官認同事件對4名無辜幼童造成重大影響,但過往很多案例中上訴庭已說明,聰明的人會在犯案前考慮到家人,惟基於人道理由,再給蔣5%減刑。
另兩被告囚2年及19個月
針對串謀訛騙控罪,法官以入獄3年為量刑起點,而欺詐及在招股章程作假陳述的量刑起點為3年半,在計算以上約30%的扣減,以及部分刑期同期執行,蔣被判入獄3年半,案中另外兩被告胡思聖(46歲)及包國平(55歲)則分別入獄2年及1年7個月。
控罪指蔣麗莉於2002年任太平洋興業主席時,與包國平串謀,假稱向5名員工批出公司認股權,及後暗中向5人收回出售認股權的得益約310萬元。另外,她在2001年任環康集團主席時,串謀胡思聖指示女秘書代為持有股份,待環康正式上市後叫秘書將部分股份出售圖利34萬元,以繞過公司董事的禁售期。
【案件編號﹕DCCC26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