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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談23條:達共識時立法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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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16日 05:59
2011年06月16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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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澳辦主任王光亞首度開腔回應《基本法》23條立法問題。王光亞昨稱,香港應就23條立法,但要「在大家達成共識時立法」,希望香港各界討論這問題時,尋找合適時機。

王光亞昨日先後到澳門新橋區和筷子基的社區中心參觀。有香港傳媒問王光亞,香港應何時就23條立法,他回應表示,香港各界討論這個問題後,自會找到合適時機。問及下一屆政府是否應着手就23條立法,他說﹕「由他們去考慮。」澳門民主起動的利建潤批評,澳門在落實23條立法後,言論自由有減無增,香港應引以為鑑,「澳門和香港完全不同,連正常的遊行示威也被阻撓,之前說23條立法不影響言論自由之說,有眼看全是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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