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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自1980年代初訂定個人所得稅免稅額以來,至今是第3次免稅額大調整。由最初僅800元,2006年1月1日起加到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再加至2000元。財政部長謝旭人早前表示,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免徵額再上調至每月3000元,調整後,國家財政約減少收入990億元。
今年4月召開的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第3度啟動修改個人所得稅法。不同於前兩次只調整薪金免稅額,此次還首次修改了稅率表:擬將現行人工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收入範圍2001至5000元及8萬至10萬元兩檔稅率,擴大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範圍及最高稅率45%的覆蓋範圍(由原來10萬元以上擴大至8萬元以上,一律徵45%),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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