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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院舍發牌制通過 業界憂近半將倒閉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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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17日 21:02
2011年06月17日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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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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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審議近一年的《殘疾人士院舍條例草案》,昨獲立法會三讀通過,日後殘疾院舍要獲得政府發牌,須達到人手比例及院舍空間等多項標準。但香港私營復康院舍協會主席李若瑟憂慮,加強規管後院舍改裝及工資成本大增,在通脹、最低工資及租金夾擊下,估計有近半殘疾院舍因而倒閉。

現時全港有71間私營殘疾院舍,社署2006年起推行自願登記計劃,至今只有8間參與。為殘疾院舍設立發牌制度後,院舍須遵守人手及院舍空間等規定。社署亦將發出《實務守則》,詳細規定院舍的消防安全,確保通道暢通無阻,無牌營運院舍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示,條例生效後,院舍將有18個月寬限期,並資助院舍改善設備。

議員普遍支持設立發牌制度,但批評當局對院舍資助不足,職工盟李卓人指出,現時實務守則對院舍的人手要求太低,護理員照顧嚴重弱智人士的人手比例達1:10,令服務參差。社福界張國柱則稱,發牌制下不少院舍須進行改裝工程,同時要提升人手比例,會有增加院費壓力,對綜援院友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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