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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東茂名市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將於21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楊在茂名歷任電白縣縣長、縣委書記、茂名副市長等職。他被控受賄11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4100萬元,另有違紀收入7535萬元,身家逾1.3億元。他被指從1980年代中期開始收紅包,在貧困的電白縣,他每年收紅包逾百萬元。此外,他還擁有14套物業,分別以真、假身分證以及親戚、2名情婦的名字購入。2009年10月,他因涉及省政協主席陳紹基貪污案被調查。
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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