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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天氣指引籠統 無暴雨警告要開工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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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18日 21:59
2011年06月18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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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渠務署有指引訂明在惡劣天氣下不應在密閉空間進行工程,但該署向本報提供的指引顯示,未有清楚介定何謂惡劣天氣,只稱承建商須為渠務工人進行風險評估,若發現工作環境會影響工人安全,就應停工。香港建築業總工會權益批評指引的風險評估部分太籠統。

渠務署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於2007年為渠務工作制訂了一套工作守則,要求承建商按法例要求,確保工人在安全環境下工作,例如承建商必須委任一名認可人士,進行風險評估,以確定工作環境安全,才批准工人進入渠道工作;承建商亦要確保工人做足安全措施,而工人亦必須是持牌工人等。

該指引特別列出地盤主管人員需要注意的事項,但主要針對在密閉空間產生的氣體及安全裝備等。風險評估方面,指引認為主管人員須考慮多方因素,如工作環境的通風、地形及周圍環境,渠道會否突然有洪水、溶液湧至。

香港建築業總工會權益主任趙建強批評,指引的風險評估部分太籠統,未有針對渠務工作的性質,清晰界定在惡劣天氣下,是否應停止工作。他指出,地盤主管人員主要評估渠道是否有沼氣,若天文台未發出任何暴雨警告信號,就算地盤範圍有暴雨,都會繼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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