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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漢誤殺癱父 或判服務令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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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18日 05:59
2011年06月18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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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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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半身不遂老父一直由患精神分裂症兒子照顧,惟因父親5天無排便令他心浮氣躁,一怒下搖晃老父,令其頭部撞向牀板,4個月後去世。兒子早前承認誤殺,原本昨日判刑,不過法官指案件特殊,希望判被告社會服務令,押後索取有關報告後再判刑,其間批准他保釋外出。

住精神病宿舍 行為有改善

被告謝淦輝(38歲)的大律師求情稱,被告母親及兄姊均對他十分支持,非但沒有責怪他奪去父命,還一同撰求情信。大律師又稱,被告本來沒有工作且性格內向,但自案發後入住精神病人宿舍,至今待人接物大有改善,平日更在青衣運動場當清潔工,月入3000元。

法官張慧玲指出,一般誤殺罪判以非監禁刑罰屬罕見,但本案特殊,考慮到被告需學習生活技能,這亦有助減輕其內疚感,加上家人接納,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讓感化官決定有何適合的安排後再判刑。

案情指出,被告平日負責照顧左邊身不遂的76歲父親。2009年1月9日,他因父親多日未排便而多次搖晃老父,令其頭部撞向牀板。3日後其父表現虛弱,被告遂送他入院,惟4個月後終在腦出血導致昏迷下,支氣管肺炎去世。

【案件編號:HCCC3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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