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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贊助藝人 貼紙識別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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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2日 05:59
2011年06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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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案件開審的首名證人,是《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活動的贊助商職員,證人除講述為何會找得陳志雲及黎耀祥出席活動外,更披露了商業贊助中的各項條件,原來出席者身上有沒有贊助商的貼紙,內有玄機。

首名控方證人信和商場推廣經理區國恒昨透露,奧海城第二期管理有限公司連續多年均與無綫合作,每年除夕夜在商場舉行倒數直播節目,2009年底雙方同意奧海城出資130萬元贊助有關節目,由無綫負責製作。

他指在確定合作協議後,奧海城一方因見當時《志雲飯局》叫座,「視帝黎耀祥的『柴九』又好出」,於是構思兩人在活動中演出「志雲飯局」的環節,無綫亦同意附設有關環節,並負責撰稿。

16萬騷錢 陳志雲黎耀祥七三分帳

其後他接觸叢培崑, 盼就陳志雲的演出洽商價錢,他解釋﹕「行內人都知道,阿Edth(叢培崑)可幫陳生(陳志雲)接呢啲event(活動)」,連同黎耀祥演出,叢最初開價20萬元,最後減至16萬元,陳志雲獲得其中11.2萬,即黎耀祥獲4.8萬,二人七三分帳。

區更指該16萬除包括兩人演出外,還有要兩人在整個倒數活動中,貼上有奧海城標誌的貼紙。據他指出,當晚所有由贊助商親自聘請的演出者,身上均貼有該貼紙作識別,其餘屬無綫藝員的演出者,則不用貼上貼紙。翻看當晚活動照片,身上有貼紙的陳志雲可獲分贊助費,而沒貼紙的藝人則沒贊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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