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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按舊方程式 通脹達5.5%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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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2日 05:59
2011年06月22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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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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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統計處更新計算消費物價指數的方程式,將食品和住屋加權比重增加。4月及昨日公布的5月份通脹,都是按新程式計算,若按舊有方程式,5月指數將按年升5.5%,較新制得出的5.2%,升幅更大。

米銷量減令指數微跌

通脹由食品和住屋帶動,既然兩者在新方程式的加權比重增加,理論上新計算出來的升幅,應較舊的為高,何現在情况逆轉?統計處解釋,已預計市民在高通脹下會有「替代品效應」,例如米價不斷增加,市民為慳錢便多吃較廉價的麵代替吃飯,變相令米的銷量減少。而米是計算消費物價指數的量度食品之一,麵則不是,故米的銷量減少會令指數微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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