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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財團贏了 工人輸了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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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2日 05:59
2011年06月22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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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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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財團勝利了,工人輸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周一作出爭議性的終審裁決,駁回沃爾瑪全美國150萬前任和現任女性員工尋求以集體訴訟的形式,控告僱主沃爾瑪在薪酬和晉升待遇上性別歧視,索取數以十億美元計賠償。裁決令未來向大財團提出集體訴訟的難度大增,贏得商界普遍歡迎,但招來勞工和婦女團體大力抨擊。《紐約時報》也發表社評,稱「沃爾瑪勝利了,工人輸了」。

未見全國性歧視婦女政策

這宗案件最先於10年前由6名女沃爾僱員入稟,其後演變成一場尋求取得「集體訴訟」地位的大型官司,並獲地方法院認可,最後鬧上聯邦最高法院。在這宗美國史上最大型勞資集體訴訟中,原告指沃爾瑪(Wal-Mart)和山姆會員店(Sam's Club)數以萬計女性員工,受到比男同事薪酬少、晉升機會也較少的性別歧視。 控方的基本理據是,強大而統一的歧視女性「企業文化」,促使企業內數以千計管理人員至少下意識地,對女員工的薪酬、晉升作出偏頗決定,「使公司內每一女性,都成了共同歧視性做法的受害者」。

聯邦最高法院主審9位法官,5人屬保守派(被指較親商界),4人屬自由派,結果裁決結果亦是以5比4,裁定未有足夠證據,證明沃爾瑪有任何全國性的歧視婦女政策或做法,因而案件不具備集體訴訟的條件。

根據法官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的判決書,最高法院接納了與訟方的說法,即所有女職員來自全國3400間店舖的不同崗位,各有不同的上司;她們沒有足夠共通點,可以集體訴訟形式,混為一談,一起爭取數以億計賠償,故不能當作集體訴訟案審理。

斯卡利亞還指出,既然每位原告人疑受歧視的原因,可能都不盡相同,所受痛苦也不一樣,那就沒可能定出一套統一方程式,去瓜分賠償金。

商會歡迎 婦團不滿

此案對於企業界生死攸關,因為這是十多年來聯邦最高法院首次考慮,原告需要具備何等條件,才能發起集體訴訟。美國商會之前曾警告,若此案原告勝訴,可能引發一場集體訴訟的「雪崩」,使美國企業陷入大量與就業、反壟斷和產品責任相關的官司。美國商會歡迎今次裁決,沃爾瑪更稱裁決「有效地終結這場集體訴訟官司」。不過最高法院4位自由派法官持異議,建議職工們可試循不同的法律理論,在地方法院繼續尋求集體訴訟。

與本案無關的芝加哥律師蘭多(Christopher Landau)稱,此乃1960年代以來最重要的集體訴訟裁決。白宮發言人說,掃除薪酬歧視是奧巴馬政府一大要務,政府正研究今次判決可能的影響。婦女團體則不滿裁決,促請國會立法保障女性勞工的權益。

彭博通訊社/路透社/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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