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綫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串謀欺詐的「志雲飯局」法庭版,昨日繼續上演,51歲的陳志雲被指去年在奧海城舉行新書發布會,「拍膊頭」邀得佘詩曼、楊怡、楊思琦友情客串到場支持,控方證人奧海城推廣經理昨承認,若沒有指定藝人出席撐場,或會向主辦的思潮集團收取6.4萬元場租。
信和商場推廣經理區國恒昨日供稱,思潮於2009年聯絡其公司,要求在奧海城為陳志雲舉行新書發布會,公司認為若可邀請藝人出席發布會,可收宣傳之效,藉以替商戶吸引人流,認為可以合作,遂與思潮商討細節。
奧海城3萬買無綫時段宣傳
區國恒指發布會定於去年2月7日舉行,之前兩天會舉辦慈善義賣,思潮初步同意會確保陳志雲,歌手古巨基、容祖兒、龔柯允,藝員黎耀祥、鄧健泓出席發布會,但最終將指定出席嘉賓改為陳志雲、黎耀祥、佘詩曼、楊怡及楊思琦,而奧海城則會用3萬元向無綫購買《東張西望》、《娛樂頭條》等節目時段,邀請他們到場採訪作宣傳。
控方向區國恒問及,若沒有藝人出席發布會,奧海城會否跟思潮合作,他回應指不排除仍會跟思潮合作,但因商場涉及場租、行政費等成本,單是場租便要6.4萬元,屆時或會向思潮收取部分或全數租場費用。
另一方面,區國恒透露,奧海城與無綫合辦除夕倒數活動已有多年,2007及08年底奧海城分別自掏腰包聘請藝人陳豪、廖碧兒及楊怡出席活動,由於3人均是無綫的經理人合約藝人,聘請他們出席活動必須透過無綫或無綫指定經理人;相反黎耀祥當時只是普通合約藝人,毋須透過指定經理人接洽他。
商場經理:接洽陳毋須經無綫
區國恒亦同意陳志雲並非無綫旗下合約藝人,是無綫高級行政人員,所以清楚知道若要接洽陳志雲出席活動,毋須透過無綫接洽,而是透過陳志雲愛將叢培崑的公司思潮接洽。
控方昨日亦傳召瑪貝爾鑽飾有限公司傳訊總監楊美寶作供,她透露09年底透過奧海城職員介紹,得悉思潮正替陳志雲籌備新書推廣,並會舉行新書發布會,由於瑪貝爾有興趣成為贊助商,但對思潮與陳之間的關係不認識,她曾要求思潮提供資料,思潮遂出示一張陳志雲的授權書,顯示思潮獲陳授權接工作。
思潮出示授權書 替陳接工作
楊美寶亦承認30萬元贊助費並非純粹藝人出席活動的酬勞,她指思潮跟其公司合作,除了確保指定的兩名藝人佘詩曼及楊怡出席發布會外,亦會確保陳志雲的新書內有10頁的瑪貝爾鑽飾介紹,以及在新書上印有其公司標誌,陳亦要到其中一間分店拍攝推廣其產品的短片。
案件今日繼續,控方將開始傳召思潮的前任及現任員工作供。
【案件編號﹕DCCC1214/10】
明報記者 黃景怡 林景輝 實習記者 陳景龍